同行

司屠 发表于 2009-12-25 14:11:14


大概一刻钟前,自窗外传来一声两物相撞的沉闷巨响。又出车祸了,他想。当时,他正要起身小便,就先去阳台看了看。这次是两辆轿车撞在了一起,一辆由南往北行驶的红色二厢轿车的车头撞在了一辆由西向北转弯的银灰色三厢轿车副驾驶座后面一点的位置,在十字路口以北靠近他所在楼层这一边。上次,他记得相撞的是一辆轿车和一辆满载着蔬车的平板三轮车(数种颜色的蔬车倾翻在地)。这显然是一处事故多发地段,往回走时他想到。在过去的三个月里,在这一路口他已经看到了四五次车祸。难道是因为医院就在旁边的缘故(肯定与没有设置红绿灯有关),这么一联想,他脸上多少有了点笑意。
小便后,他又来到窗口。刚才冷清的路口有了热闹的迹象,或者说已经热闹了。在两辆车子的旁边除了它们各自还在通电话的车主和来自那辆被撞轿车的着蓝白相间校服、深色运动长裤的女中学生外(第一次走到窗口看时她还端坐在副驾驶座里),多出了一二三三个行人。就眼前的事故,在这些人之间还有着交流。其中一人弯着腰手指两车相撞的部位,在他旁边两手手臂环抱的那一位则频频点头。他们可能不认识,他们不认识的可能性要比认识大。在他们的外围——如果说出了事故的车子、车主以及女中学生是眼下这一场面的中心,这三位行人他们没有站成笔直的一排两两之间的距离也不相等但你能感觉得到存在于他们之间的那种内在的联系则构成了第二层次,这一层次有壮大的趋势:自东南角桥面上正一前一后快步走来两人——就在十字路口的正中间,停着一辆由西往东行驶的黑色轿车,一个男性的人头探出在全部摇下了的驾驶座的车窗外,正全神贯注于事故现场。而自马路的西面又开来了一辆红色的二厢轿车,慢慢地,当进入十字路口那一块还没有划上斑马线无形的正方形时,它就更慢了,茶色车窗里的驾驶员向事故现场这一边侧着头,但她并没有让车子停下,它们就这样缓缓经过了那一区域。
同样在驶、行途中停下来观看的还有路口西南首一个骑自行车的,以及,北首马路边上靠近绿化带的一个穿灰色夹克衫的行人。相较于那五个站在事故车边上的行人此人一直远远的看着;当后来警察到来,那辆马路中间停着的轿车和马路对面的自行车都已远去,他还在那里;直到警察离去,五个行人也陆续散去,而他也自窗口离开——事故不严重,他走开时,事故车的车主和乘客钻进了各自的车子,他们也将离去——此人还站在那里。他还要看什么呢?
他这是第一次如此长时间地观看这样的情景,这是一个典型的情景,他觉得日后可以把它写进小说里去。
回到电脑桌前,他伸手去拿桌上的瓷杯,那里还有大半杯水,但是杯子已经凉了,它刚离开桌面就被他放了下。他碰了一下鼠标,又碰了一下——在他不在的这段时间,电脑的显示器已经变成了黑屏——等到屏幕终于缓缓亮起(这是一台用了好几年早已用旧了的电脑,其部件没有得到过任何更新、保持着当年它刚买来时的原样,这一过程显然需要了比那些新的电脑更多的时间),他凑近去看屏幕右下角显示的时间:16:41,离平常收工还有二十分钟的样子,但不想再利用这二十分钟,保存了文档之后,他便关了电脑。
接下来要做的几乎已是一种固定不变的程序:把手机、钥匙之类放入背包,背上背包走到门旁,脱掉拖鞋,换上跑鞋,切掉电源(有时,在出门之前他会忘了把电源切掉,到了门外关门时他才想起来,他便把正要合上的门往里推去,与之同时一只脚踏入门内,伸出另一只手去把嵌在墙壁上的电源总开关勾下,在这之后有时他也会把外面的开关盒子合上——这么一来,第二天来到工作室,他就得先把它打开,然后再推上里面蓝色的电源总开关——开关盒子合上时会发出“嗒”的一声),带上门离开。不过,今天,在背上背包后,他特意去阳台看了看:刚才那个一直站在一面广告牌下的灰夹克男子现在已经不在了,并且,十字路口的车子和行人都有序、平常的往来着,看不出那里有发生过交通事故的迹象,不过,如果下去仔细察看也许还是能看出来的,比如说,一些漆屑,或者,几个烟蒂。
穿过暗暗的走廊,他来到了同样暗暗的电梯间,只有电梯外呼面板上泛着一点红光。左右两只电梯一只在14楼,一只在1楼,它们都静静地停在那里,不曾上下。他觉得,这样的处境好像曾经有过,接下来的动作也是那样的熟稔(一个念头闪过:那仅仅是因为昨天前天以及之前的许多天他都面临过类似的情境):在向下的指示钮上他按了一下。他看它们那一只上来抑或下来。是14楼的那一只在往下而来,不过,当它到达13楼时,1楼的那一只开始上升。之后它们几乎以同样的速度行进着,当下来的那一只到了12楼,上来的那一只正好是2楼,然后是11、3,10、4,9、5,8、6——它继续向上,7、7,6——最终,是下来的那一只“叮”的一声停在了6楼,打开来,放出的光亮罩着他,里面没有人,他进去,在呼叫面板上按下“1”。
当他从底楼的门洞出来,置身于新村开阔的主干道也就置身于流动、清咧的空气,向西面小区的出入口走去时,犹如当头一击般感受到迎面的秋天黄昏的光线,这来自将要下山的太阳,他抬头找到它,在两幢多层之间,发出的亮光离圆心已很近犹如回光返照虽然仍然明亮但已不再刺目当然多看它一会还是受不了,在亮光的外围则是大片浓浓的黄色,越往外这黄色越淡以至于天空那种基本的灰色,当它们与地上的景物结合时那光那景物仿佛都在清水里浸过,具有了一种冷调,并且——应该与之有关,在这明澈、清冷的光线下,在路边的园子里,几个小孩子在大人们的看护下正奔跑嬉戏,发出孩子们特有清亮、高亢的叫声,这些,已不止一次让他产生一种感觉——很难用语言将它表达清楚,他为之努力过——大致说来,就是那与他童年时或者远古以来乡村缭绕的炊烟和在随后将到来的已延至现代、城市的万家灯火有关,总而言之,是一种与家、回家相关的普遍感觉,人们身处这样的境地(黄昏那一刻的光线、嬉戏的小孩,至于两边是水泥楼房还是木房泥地则无关紧要,也许小孩也不重要,有没有人都不是问题,重要的是光线,光线是必须的),就会被唤起,这种感觉一定是数千年数万年前已经生成了的,人类带着它犹如人类的繁衍生息,以这样的一种方式、它联系着过去和将来:人们过去感受过它,人们将来也会感受到它。
(这还可以说是一份礼物,一种肯定,来自大自然的赠予,接收视一个人忘我工作的程度而定,大自然以它不动声色的隽永向辛勤工作了一个下午的人传达了这样的一种确认:你可以回家了,这一天你没有白过。)
这时,他就快走到小区出入口的范围,他看到小区外正对着小区出入口的一截马路——两边的楼墙形成了一个取景框,并没有公交车出现在那里(经过这里的只有一班公交车,即他要乘坐的那一班)。他不由得感到了一丝揪心,不由得加快了脚步,同时,在心里笑自己每次都这样。随后,随着他由北往南通过一小段直路走到小区门口目光也就能越过先前东侧楼墙构成的障碍看到小区外整个的情形了,他首先注意的是就在小区外右首一点的公交站牌的附近,如果有一辆公交车就将到达站点或者正停下在站点,他肯定会跑向它,让它载上他,这不同于先前当他即将来到小区出入口时看到它——他曾经历过一二次这样的情形,他没有跑上前去同时扬手叫喊着“停一下,停一下”,这不仅由于这是徒劳,就算司机注意到了你,车子应也不会停:小区出入口离马路大概还有七八米的距离,再加上他离出入口也还有一二米,得碰上多好心的一个司机它才会停;并且,其时,仿佛那车子正阴险地等待你流露、表明你的期望,它就好扬长而去,从而得到一个羞辱你的机会,车上的乘客和路人则将见证这一羞辱——出于相关的这种自尊,他不会贸然行动,他甚至会表现出一副无动于衷模样,仿佛他根本就不是出来坐公交车的。像大多数日子里一样,今天,公交车也还没有在那里出现,他随即将视线投向了马路的更东面,直到十字路口也没有它,这一眼即明,随之他就放慢了脚步,前一步还是快步,依然处在之前的那种节奏流中,后一步却明显地慢了下来,慢得突然,慢得有那么一点戏剧性,真可谓是心到脚到。
至此,他就可以悠闲地向公交站点走去了……在站点广告牌后面的草地上他坐下来,目光很难说有规律可循的游移在以下事物上(之后多少还是有所侧重——停留的时间长短作为其标志,可也不能一概而论,有时候,这不过是假象,他持续地看着某物,其实他并没有看着它,其实是他正在思索着什么、目光无非正好落在了那个方向那个位置):草地、阳光、站牌与他之间的地面上的几只蚂蚁的忙碌、居民楼、脚尖、虚无、马路上往来的车辆、偶尔从这边或那边走来走过他身前的几个行人,等等,惟一带有目的性的就是不时地他会看看十字路口那边,看那里是否有公交车出现。有那么一会,在一阵似有若无的女性香水气味导引下,他对广告牌下一个正在等车的女人的两只着黑色高跟鞋的脚(其上带着两只灰色的长统丝袜的一截,在这些上面的部分被广告牌遮住了)发生了兴趣。这两脚或者说是两鞋中的一只一会前一会后一会左一会右,另一只则跟着这一只转来转去,也许相反,是这一只跟着另一只,这说不清楚。一次,其中右脚的那一只被提起来用后跟在左腿的小腿上挠着,那里肯定是痒了,随后,这只脚放下来,其鞋尖点了好几下地面,透露出一种搞定了一桩事情之后的放松、惬意……就这样,在广告牌下方的地面上直径不超过一米的范围内,犹如在跳一种复杂、细碎的舞蹈,这两脚制造出了种种花样,伴随着这一运动的是一个女人的说话声,她在用手机或者是小灵通和人通话,不时地笑上两声(显然是一次愉快的通话),偶尔无声(不禁令他竖耳),语速属于快的那种,这样的语速和她两脚频繁的动作倒是合拍,但因此很难听清楚她在说些什么,而他也没有在听她说话、他的注意力主要是在她的脚的这种无意识的运动上(她肯定不知道后面有人,肯定也没有意识到她的两脚的动作如此之多,它们是无意识的),只是偶尔,某句话印入了他的脑海,“我为什么要拒绝邬颖颖”,是后来,他发觉他正想着这句话并且在嘴里默念着为得是弄清楚它,他明确地继续着这一思路继续念叨着,“我为什么要拒绝邬颖颖”,“我为什么要拒绝邬颖颖”,这里面有两层意思,并且是相反的意思,一种是说我没有理由拒绝邬颖颖、我不会拒绝邬颖颖,另一种是我已经拒绝了邬颖颖,因为……下面的话就该是原因了。但这句话稍纵即逝,此刻他已经想不起来她说它时的口气以及上下文,第一种的可能性似乎更大一些,但也不是没有可能是另外那一种。
一阵刺耳的汽车紧急刹车声响起,一辆杏黄色的出租车自马路中间来了一个大角度的内切停下在广告牌前,那两脚向车子走去了,车门打开来,它们没入车子,在这期间通话在继续,“嘭”的一声车门关了上,说话声也听不到了,他把视线转向广告牌的西面,出租车自那里露出头来,透过副驾驶座黑乎乎的车窗看到一个女的、她的手机还在她耳边(显然还在通话),而后车子飞快地开了过去。
自从新建的第一医院开业以来,往来于这一带道路上的车辆明显多了许多(这一带属于一个近几年才开发的“新城”,许多小区尚在建中,已经建成的入住的居民也还不多,真正要热闹起来还需几年的时间)。不仅他面前东西走向作为城市主要道路这一条上的车子要比以前多了,南北走向的那一条也多也正是因此造成了那一十字路口的多起交通事故。这跟医院的开业肯定是有关系的。两个星期前的一个中午,当他照例从他家楼下的公交站点上车来工作室时,(此前一个星期,他去了一趟外地),他发觉一向冷冷清清有时在好几个站点内都只有一二个乘客的车子里热闹了不少,不仅人多了原来有很多空位但那次他却必须走去最后高高在上的那一排,车载电视的声音好像也开得响了确实是响了,车里也比以往要热(不关天气的原因)。他注意到有一些老人,当时他就想是不是医院已经开业了。他下的下一站就是医院站,果然,那些老人直到他下都还没下;沿途还陆续有人上来,其中多数要么是老人(那天大概是这个城市里的离退休老头老太们例行体检的日子)要么就很像病人。同样的情形,如今,他每次从工作室回家,车上总是满满的,虽说回去时的乘客一向是要比来时多(这与时间段有关,他每次回家差不多已是下班时间,而去工作室则是在中午休息时间),未免也多得太多了,无疑有一部分是前一站上车的病人或者是与病人有关的人:病人的家属、来探望病人的人、陪护、医生,等等。
十字路口离站点还有大概三四十米,距离的关系,当有公交车出现在那里时,他看不清楚是那一班,一开始他以为来到那里的只有他要乘坐的这一班,(没有红绿灯,车子会很快冲过路口,向站点扑来),于是他赶紧站起来,向广告牌前走去,随后发觉那车子跳起左侧的黄灯向马路南面开去了,原来这是另一班公交车。从那以后,他就不再急着站起,他要等着看它是转弯呢还是直行再来决定他的下一步行动……它直行而来,他便站起来,习惯性地掸掸屁股部位,来到站牌下。自从打电话的妇女走后就没有人再来等车,在这一站一向等车的就他一人。这是一辆绿白相间的公交车,但此刻他不能确定是不是所有这一班公交车都是这种样子,如果是,下次远远地看一下颜色就可知道是不是他要乘坐的那一辆了。他招招手,车子停下在他面前,今天车上人不算多,而目光投向车内的一瞥仅仅满足于得到一个人数的多寡包括后面仍有位置的判断,它是粗略的、不涉及具体的任何人、当即被收回,就这样他目光内敛地通过了车子中间的过道,在后面一人一座的位置上坐了下来(他总愿意坐在后面即下车的车门再过去那一块的位置)。


车子才启动又停了下来,车门也打开来。一个男的正从新村的出入口跑向车子,他刚才肯定还喊了也扬了手只是他没有看到,现在此人看着车子跑着(仿佛他一不留神,车子就会舍他而去,又仿佛他仍不能确定车子会等着他,一旦车子向前开去,他就好及时让自己停下来),越跑越近,当跑过三分之二的路程,他的跑姿起了变化,在这之前他显然很投入,一心要赶上公车,“如果我稍有犹豫,或许它就会开走”,而后,当他意识到车子肯定等着他肯定不会再舍他而去,并且,仿佛随着他与车子之间的距离的缩短,就算它开动、他也能通过一阵快跑赶上它——他就不用再对它那么迁就了,于是他就变得松垮了,这种松垮尤其体现于它的脚步和手势(身体的前倾也不那么明显了),步率慢了下来就不用说了,随着这慢,两脚还向两边分得更开了一点(就像是在滑步),两手呢,则像是向前扒拉着什么东西,显得有些滑稽,而本来它们是很紧张的,这样的动作的变化透露了他内心的变化,还传递出一种对于他刚才的着急的自我解嘲,好像他觉得他刚才迫不及待有失面子——最末几步他就更慢了,他毫无必要地拉了一下外套上的拉链,一把攀住车子,上了车,车子随即就又启动了,靠着车子的档杆他稳住了身子、在裤袋里摸索着,而后掏钱出来放入了投币厢。
车上虽然还空着三只座位,但都是外面坐了人的两座一排中里面靠窗的那一只,这人向后面走来,经过他,在最后面高高在上的那一排落了座。在那一排里就在他的身后坐着两个小学生,他们一直在说话,从他上车后就没有停过。
是一张十块,我一脚把它踏住,弯下腰好像是要去系鞋带,就把它拿在了手里。
我也捡到过的,我让我哥哥捡了,不过是我先看到的,是我叫我哥哥捡的。
他注意到坐在他旁边(隔着过道)两座一排外边座位上的男的回头看了两个小学生一眼。这男的也听到了他们的对话。随后,这人对坐在里边位置上的女的说,你小时候捡到过钱吗?话说得轻声,但还是被他听到了。他不由地侧耳听着。女的好像说没有,男的说他捡到过的,捡的方式就和后面那两小学生讲得一模一样。女的顺着男的示意也回头去看小学生。而那两小学生正讲得起劲,对于别人的注目全不在意。
这男的和女的不知道是什么关系。这里面有着许多的不确定,吸引人一探究竟。他们的衣着相仿,都穿着卫衣,女的看上去还不大穿这种衣服倒也平常,可是,那男的应该有三十七八了还穿成这样在小县城里就不太常见,他们说的是本地的方言,也许他们是刚从外地回来的(男的像他一样带着个背包,在这个县城里只有学生和出门旅行的人才背这样的包):他们在这里出生,度过了他们的青少年时期,高中毕业后去外面读大学,大学毕业后留在了就读的城市里或者又去了别的外面,如今一起因为什么事情回到了家乡——确实,他们不像是生活在本地的,是不是生活在本地这不难看出来(气质、观念、行为处事方式之类仿佛流行性感冒在一时一地的人之间传染了开来),就说那女孩吧,本地鲜有这样青春亮丽的女孩,在这一年龄段大概二十八九岁的本地女孩身上你可以感受到“庸脂俗粉”(这一类女的往往被她所在圈子里的人视为“长得漂亮”)、“小家碧玉”之类字眼,但是“青春”没有。不是说没有过,但她们的“青春”只短暂地存在于她们的青春期(如果在那时不能看出那些漂亮的女学生日后会发展成为“庸脂俗粉”,只是因为那时她们正身处青春期,这样一种“漂亮”惟有和“青春”结合在一起时,才多多少少具备“美”),而当青春期过去,诸如此类的品质就被身上那些更能与生活达成共谋的因素取而代之了,也是她们本性的自然进程,或是娴静温顺,或是庸脂俗粉,或是粗鄙,等等。
然而,就他们那种籍由不多的肢体动作和眼神所表现出来的亲呢程度,他们只可能是一对情侣,但这是一对什么样的情侣呢?他们的年龄相差十岁上下,不可能是同学无论是在本地还是外地,那么,就是在外面认识、恋爱的同乡了(比如说,男的是女的大学老师),这很巧,却也不无可能,可问题是,当公车到达一站、有人上车,他发现这两人当即分开了先前握在一起、搁在女的右大腿上的手,女的别头看着窗外,男的则不仅是看着而是紧盯着上车的那两个人(联系他后来的举动,他这似乎是在审察上车的乘客会不会认识他们——如果认识他们或是认识他们中的一个,他们现在这样子就能给予来者一种他们的关系并不亲密无非是恰巧遇见坐在了一起或是并不认识的感觉。这使他想起刚才就有的一丝疑惑,刚才它不明确,现在他清楚是这么一回事了,他觉得他们似乎压抑着他们的激情,他们亲呢的尺度理应再大一点,更随便一点),又到了一站也是这样,大概是上车的人并不认识,这男的便伸过手去握住了那女的手,两人相视一笑,仿佛在玩什么游戏,禁忌一经解除,他们的亲呢就又恢复了。但显然还是没有充分亲呢。这是为什么呢?仿佛从窗外可以获得这问题的答案,他把视线移向了窗外(他这一边的)。
沿途是一片秋天的田野,落日正进一步收敛着它的光芒,接着一块打上了围墙的地块(在不远的将来,那里会被开发成居民小区),墙内杂草丛生……二十几年前,当他还是个小孩时,他经常听村里的大人们说他比他弟弟笨,事事都不及他弟弟,就连嘴巴也不如他弟弟甜,他弟弟见人就喊叔叔、伯伯,喊得又很响亮,而他呢从不睬人,总是不声不响——这是在回忆中基调清冷而不是愉快、温馨也不是局促、奔忙虽然有过那样的时候的童年(当他想到他的“童年”,那总是会在他的脑海中出现在冬天或许是初春的早上一片清冷的光影中他一个人走在路上的一幕,这就是他童年的基本形象了)时期比较困扰他的一个事,有好几年里,差不多是整个小学期间,他都很记恨人们这样说(不是特定的某个人,这是因为很多人都这么说,就算没有说出来,私下里肯定也是这么认为的),现在他回想起这些事情,当年那种对人们的忿忿不满以及对于弟弟的不服气自然都早已烟消云散,这是毋庸置疑的,然而有时,当他听到有人当着他的面称赞他弟弟时(这个人在他的小时候可能说过他的坏话,这人肯定已经不记得了),他有一种奇怪的感觉,似乎他应该嫉妒他弟弟,似乎他高兴或是平静地听着人们这样说到他的弟弟其实是故作姿态。
田野向西不断伸展,有时出现一片未经规划颜色和高度没有统一无疑杂乱但由于长久以来早已看惯也就顺眼的民房,在那之上,则始终是一片灰色的虚空,其中除了落日以及出现了一次的升腾的工业黑烟外别无他物。落日一路跟随,它照在田野上和照在房屋上给人的感觉并不一样,当它照着田野时,人的视野开阔,一览无遗,心绪仿佛欲意充满这广阔的空间,便漫无边际,不过,如果,房屋是在田野的中间或远处,那仿佛房屋是田野的一部分,而当房屋是在马路的边上,它便攫住了人的视线,使视线不能逾越其获得开放,它和落日的组合比之于落日和田野的组合更具现实感,如果说后者有一种引人遐想、沉思的深远苍茫古老历史的意境,那么前者明确地向你指出你所处的现实,它粗粝、逼仄,不容回避。但这或许只是观看者的心境的偶然反馈。
一面巨大的广告牌挡住了他的视线,或者说是落入了他的视野,广告牌的开头(从这边看过去是开头,从另一边看过来那就是尾端了)部分是一幅画,画上一个着黑色风衣戴黑色帽子的外国男子站在一座雾中的庄园外(面朝着门,看不到他的面部),离庄园那扇富于异国情调的门大概有三四米的距离,在他的脚下铺展一片规整的大理石路面,两旁是葱郁的树木,整个画面以灰褐色为主,看不到门后的庄园(那里几乎就是一团白色,或许就没有庄园)。这幅画吸引了他的注意,他预感到以后肯定还会不止一次注意到它(这是他第一次看到它,中午他乘公交车过来时它们还没有树起来):一张大尺寸的画(也许是一张放大了的照片)本就有着它吸引人之处;且,十米外是一个十字路口(这一路口装有红绿灯,广告牌一直延伸到路口),如果红灯亮着,车子开到这里一般就会慢下来;最为重要的是,它给人一种深切的印象联系着一种反差,房地产公司欲意借此表现尊贵、典雅(旁边的广告语就是这么说的),但它给人的感觉却是萧索、落寞,仿佛一个人在多年后回到了他以前生活过的地方,却已不知道该如何面对。
车子停了下来。故园、故乡、家园这样的词以及这样表达所能引发的联想显然已经过时了。它们曾经一直是一种准确的指涉,有效地寄寓了写下它的人的真实境况,但是转眼间——对于它们漫长的以至于仿佛将趣味永葆的势力跨度而言确实是转眼间——仿佛一个流氓有一天突然发现他的那一套已经行不通了没有人再会来买他的帐了这些词就这样失去了它们赖以生根开花的现实土壤已是昨日黄花,但除了那种已再无创造性可言的反动使用以外,常常我们还会很顺便地用到它们毕竟它们历久弥远、招之即来、其影响不可小觑,应该为之努力的是找到适合这个时代情境的新的表达方式并将它们融入整体。这不是新瓶装旧酒,这将产生新酒。可是他一直都没有学会喝酒,他显然不是喝酒的料。他喝的最多的一次是半瓶红酒,当时他浑身躁热,头涨欲裂,很想干脆把它吐吐掉。他听人说起过去风里吹一吹就能吐,就走到酒店外的寒风中,但一时还是吐不出来,后来当他回到空荡的前厅时他这才大吐特吐了一番。在这之前他从没呕吐过,那几乎就是一种要死了的新鲜感受,污秽物漫过咽喉时令他透不过气来,迫使他跪在了地上,整个上半身几乎就贴着地面,当然,吐完就轻松多了,只是面色苍白在卫生间的镜子上他异常清醒地看了看自己,头部仍然涨痛。这就是他第一次呕吐的经历,但那次他并没有醉,如果醉是指失去了对意识的控制、人事不省的话。他从没醉过。一个根本不会喝酒的人是不会醉的,喝到一定程度他就会喝不下去不喝或者吐掉。别人的情况他不清楚,他就是这样,也就这么认为。
那次喝了那么多的酒是和山东的念东、宗湘若他们一起,很高兴,也想试试自己到底能喝下多少,但从那回之后他就没有喝那么多过,也没再吐过,今天如果让他喝他想他无论如何也喝不了半瓶,一杯就足以让他难受得不行,只是奇妙的是有时他却很想喝点酒来着,这对于……他注意到那对男女又松开了握在一起的手,各自正襟危坐着。
在公交车上他碰到过熟人。这很平常,县城并不大,而你又生于斯长于斯,这么些年下来,难免认识了一些人——在他眼下乘坐的这班公交车上(他很少乘坐其他班次),他碰到过一个初中老师、一个以前单位的同事,这对于一个不会喝酒的人来说确实是蛮奇妙的,还有一个是远房亲戚,这些都是久违的熟人,碰到他们是很尴尬的事情,往往三言两语过后,便已无话可说,可彼此显然都不好意思就此形同陌路,于是,都在搜肠刮肚寻找救急的话题,这和在电梯里类似,电梯里更甚,在电梯里,有时,在短暂的沉默过后,你们同时发出声来,你便住了口等着对方说,而对方却在等着你说,又是一阵短暂的沉默,对方先开口了,但是在对此作出你的回答后,你们便又陷入无话可说的难堪境地(大概对方在等着你说,他没有想到你刚才要问的是同一个问题),你越是想想出些什么,越是什么都想不出来,脑子里一团乱麻一片空白,只好痴呆病人般地盯着电梯的呼叫面板,仿佛在你和他之间形成了一个深渊,你便目光下垂屏住一口气索性任由自己不断地坠落、坠落,而在那种时候似乎电梯总是开得特别慢,令你又恨不得大喊一声。
久违的熟人他们联系着你从前的生活,其中的每一个都和你从前的一段生活有关,但他们连同你从前的生活都已经过去了,仿佛他们是你从前生活这本书上的插图,居然你已将这本书失落、他们当然也不会再被你遇见,如今,他们天外来客般莫名其妙的出现令人不知所措,而他们的出现也召唤着你的过去,当他们下车后有时在他们还在车上时,你便开始回想起那段段过去,你以为你都已经忘了那些事了。
当你回想过去,其中那些荒唐事情会令你感到不安,不愿相信你曾做过那样的事情,要换成是现在你肯定不会那样,不知道那些当事人又是怎么看待你的,大概在他们的眼里你就是做出了那种事情的你,多么糟糕,你深感羞愧,紧皱了眉头,要是没有发生过那样的事该多好啊。
车子此刻又由东往西开着,太阳则落到了南边,在一片平房之上,已完全地收回了它那刺目的亮光,单单呈现为一颗红黄色的圆球——你可以一直看着它就像是看着一幅画,它确实很像一幅画。但关于别人你也许是想多了,在你现在看来觉得荒唐的事情在别人的眼里或许是非常正常的就像在当时你也不觉得荒唐一样,但无论如何你不能因为他们不介意、无视而容忍自己做下这种事情。不过,还是有一些淡淡的黄色区别于灰色渲染在它的周围,但是灰色已经将它们重重包围,它们正从四面八方一点点地挤压着这些黄光逼使它们回入圆球,当第二天清晨时分,它们又会被初升的太阳不绝如缕地放出来犹如石子落入水中排开水面那样排开灰色。可问题还不仅如此,你想起过去有许多的羞愧,那么很有可能日后你想到现在也还是会感到羞愧,你凭什么来保证日后不会再产生这样的感受。
西北边,一片灰茫森然中几幢高楼矗立,那里就是城区,更远处,在城市之外,灰青色的山峰有着柔和起伏的线条,(这个城市四面环山,但从他现在的位置他只能看到西北以及南边的部分山峰),只从有一次他觉得它们是一些不动声色的观察者之后每次看到它们他都会这样想到:它们是一些不动声色的观察者,几十几百年来一直都在那里,看着城市和人们在其中的变迁,不为所动,也不干涉——如果有人有幸从人的生活中抽离将目光落在它们身上从中获得了平静汲取了力量,那仿佛也与它们无关,它们只是在那里,在眼下这样的傍晚时分,永远呈现一种朦胧的色调。
而在那些荒唐的事情之间还有着它们隐秘、真实的联系,不仅它们都是你做下的,它们还是那么的类似,无疑是同样的过错出现在你成长的不同阶段,只不过它们会改头换面,在不同的境况下有不同的体现,而究其实质还是一回事,即是说,在你的一生中,你一而再犯下的是类似的过错,碰到类似的困扰,经受类似的遭遇,类似的事情在你身上一再地上演,所谓重蹈覆辙。
车子又停下在了红绿灯前。位于它前面的是一辆车型一目了然的黑色的2000型桑塔纳。桑塔纳停得比较靠后,与斑马线之间有着大半个车位的间距。在马路对过的斑马线上,二个由北往南的行人和一个由南往北着藏青色工装的行人正慢慢接近,汇合在一长排以一辆黑色的汽车为首的停靠的车队前,交叉而过,走在了对方刚才经过的地方,但此刻是反方向的,背对着对方,就像刚才的逐渐接近从此他们逐渐拉开,彼此之间的距离越来越大,就在他们都快要走完斑马线时,绿灯跳起,但是桑塔纳却迟迟没有作出反应,在公交司机终于按捺不住狠狠敲了两下喇叭后它这才如梦初醒窜了出去,仿佛为了消除人们可能认为他车技很差的怀疑,它飞快地通过了中空地带,插入了前面由北往西右转弯的车辆组成的车流,使得一辆本已占了先机的车子不得不刹车以便让它先行。(不过如果桑塔纳刚才及时反应,或许还是桑塔纳在前面)。但从这时起,它就开不快了(但已经通过这样一个蛮横的插入证明了驾驶它的人并不是新手[无能之辈],当然,如果路况允许,它很有可能会扬长而去,以便向那些怀疑的人们表达出它的不屑,但也或许一种懊恼、失望随之弥漫开来,针对的自然是自己,他不是什么无能之辈不需要向这些人证明自己但情急之下他却这么做了这说明他骨子里还是不够自信还是很介意人们的认同,而一个真正的高手是不会这样的,他会坦然面对人们的质疑并不试图纠正把一切交给时间让时间去说明一切甚至于完全,而他以前却一直以为他已是那样的高手,但事实是想得到并不代表就已做得到)……但从这时起,它就开不快了。从这里就进入了城区,车流顿时密集(不是没有预兆,刚才由东往西行驰时一路上的车辆明显比过前一个红绿灯后由北往南开时多),各种颜色的车辆线条则大同小异一眼望不到头。嗽叭声此起彼伏、响成一片,虽然按规定在城区里是不能鸣喇叭的。这时他发现这些车辆中的一些已经打开了大灯,车灯光在街上已悄无声息地亮成一片。这指引出确实已经暗下来了的天色。不少马路两旁的商店、居民住宅的灯也都已经开了。黄光、红光温暖,白光也不显得冷清,它们和夜色形成对照又相互呼应渗透,为刚刚到来的夜晚定出调子。他想着怎样把它们写进他的下一个小说里去,(他已经有些迫不及待了但这不会影响甚至反而使他能够更加冷静地处理现在正在写的这个小说的结尾部分),在那他还要写下:在夜色中,人们都有一副行色匆匆的样子,包括人在驾驶着的车辆——它们沾染上了驾驶它的人的心情,包括树木,包括房屋;以及,如果是在阴冷的雨天,你高高在上地坐在公交车里,公交车里开了灯,你紧抱了双臂,感觉着冷,又由于身处车子里而觉得暖和,随着公交车的穿街过巷,黄的白的红的绿的光串连形成的光带在蒙有雾汽的车窗两边一路流淌;以及,后来,等他回到家中,喝刚沏的一杯热茶时,杯中的热汽蒙住了他的镜片,他只得把杯子放下,取下眼镜在衣服上擦拭着……
他希望那会是一个不同的小说,希望以此作为一个新的起点,但实际上他很清楚不存在什么新的起点,新的起点之类只是便宜的说法,所有的一切都是一脉相承的,它不会不同到哪里去:那些根本性的东西不会改变,它们已经在你身上扎根,如果是长处,它们随时迸发仿佛不请自来,如果是缺陷,你没法将它们抹去但大概可以掩饰而这是不诚实的,是大忌,如同他曾经遭遇不幸,装出无所谓、试图抛诸脑后和向人大倒苦水一样不可取,惟有注视着它们,品味这其中苦涩以及这只能注视着它们的苦涩。而就像你难于保证日后想到现在不会再感到羞愧那样,你能够保证的是你对于自己的警觉,你能够保证这样的一种清醒。如今你所能做的是就这样写下去,这不会是没有结果的——这结果由自己来定,由自己的一颗清醒的心来定——就像车辆缓慢地前行,到了一站它会停下来直至终站,也正是因此,肯定它也会有所不同,他相信,过了某一个点,加速度就会产生,就像是在一个好的小说里那样,也许现在他就已经处在这样一种状态了,不过,确定这一点对他来说并不要紧,他懂得有这回事也就行了。那对男女要下车了,只是那个男的。这对男女的问题就表现于他们仿佛躲避着什么,他们当然不会是没有问题的。男的捏捏那女的手,两人对视了一眼,随后那男的起身走到门边,下了车。他看到,车窗外,在公交站牌的东面十步开外,一个少妇抱着一个三四岁的小孩站在那里,看到那个男的,小孩一声不响地在少妇怀里扭动着意思是要下去(这孩子长大了肯定个性很强),母亲便像放鸽子那样把小孩放到地上,小孩弓着头向那男的跑去了,看上去随时都会跌倒,那男的迎前下蹲接住孩子,抱起来,顺势一个转身抬眼仿佛无意、无所谓地看向车子。车子正在启动。他将这一切都看在眼里。那男的也注意到了他的注视,在他转过身去时两人的目光碰了一下,这目光瞬时变硬,而后,他把小孩抱得更高了一点,和孩子逗笑着向前走去了。

 

2009-1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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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寇的《操》和孙智正的《青少年》由坏蛋出版计划推出

司屠 发表于 2009-10-02 08:27:13

1\曹氏短制,不可多得      

        曹寇以其独一无二的爆发力,在短短的几年内,可谓是一蹴而就,制作出了大批优异的中短篇小说作品,由此形成了独树一帜的曹氏风格,赞不绝口者有之,情不自禁直接模仿者有之,更多的是加工吸纳赋予自身的个性以图开辟一己之路,这是好的。说到风格,是需要质和量齐头并进。当代优秀的小说作者辈出(应把所有被体制——也许还应该算上市场,体制是一定的——所临幸的小说家、作者排除在我所指称的优秀之列,我不认为他们写出过什么好作品,也不相信他们今后能脱胎换骨,关于此没有任何商榷的余地),但是形成风格的屈指可数。其中有些如今我尤为珍视,但或许仍需要量的考验(这里不涉好坏的判断,没有形成风格并非缺陷,时间与生命之河漫长,并且,创作的阶段性在所难免,确也因人而异),而曹寇风格初定、已定、大定,曹寇也许是当代迄今为止惟一风格如此彰显而又富于规模的小说、散文作者,据于此,称他为当代最猛小说家绝不为过。
  鉴于此,应该收一本曹寇的小说集,十年八年之后你想再收就收不到了,就必须携带重金来恳请像我这样拥有它的人转让了。
  而作为朋友,和一本这样的小说集相处,犹如和他本人相处,朋友之间的相处,并没老是在一起的必要,偶尔互通一下音信,知道他在那里在写那样的小说就行了,他的存在即是对他的写作的保证,于是,你不时地翻开它,读上一段或一篇,不急于将它读掉,如同不急于将这日子过完。
  草草写一点。


2\《青少年》给予我一种横空出世的感觉

        二OO四年我去了一趟北京,通过小平认识了孙智正,之后我在孙智正那里住了一阵,大概是一个月,这一个月里我们在干些什么呢,我记得主要是走象棋,是在晚上,白天孙智正要上班,我没上班,白天我就在我的那个房间里写小说,除了写小说、翻翻孙智正房间里的和我自个带去的几本书,我都不知道该干些什么,北京当然很大很丰富,但是这大和丰富跟我有什么关系呢,我出去又能干些什么?想不出来,就只好呆着,直到孙智正下班回来,听到门“咔”的一声打开来,我就很高兴,有时也犹如他的家眷一般起身去迎接他一下。
  “晚上一块外面吃饭吧”,有时,我提议。一般情况是他回来时已经吃过了,或者我已经吃过。
  “好啊,司屠”。
  于是,我们便顶着对于两个南方人来说未免大了一些阴冷倒也不至于的北京冬天的风,出去吃顿便饭,然后就又回到暖和的房子里,走象棋,因为实钧力敌,我们有得一走,不像打台球,再这么赢我也不会有成就感,不过,孙智正,我觉得乒乓球你根本不可能是我的对手,我们打过两回乒乓你也赢过我几局的那地方的球拍实在是太次了,几乎就是一硬板,没法打……
  但我说这些并非旨在回顾我和孙智正当年在我们祖国凛冽的首都一起度过的象棋岁月,我说这些是为了表达这样一个意思:在那些日子里,我一点也没有发现孙智正在写小说的迹象,我们也从没交流过小说,然而,就在这四五年后的今天,孙智正面世了他的有40多万字的《青少年》、将近10万字的小长篇《我们去干点什么吧》、若干个短篇小说集和许多讲道理和不讲道理的散文还有诗,怎么说呢,可以说已是著作等身,并且,它们是如此的一致,一种特有的成熟的语调贯穿全体,无疑一出手即出手不凡,似乎他从未经历过对于一个像我这样姿质薄弱的人来说难免的学徒期,因而,我有个深刻的印象,现在我把它说出来,那就是,一个月后被我离开的孙智正在之后的某一天仿佛通过时光隧道回到了今天,然后从那时起把今天他已写出的那么多文章抄了一遍,我觉得那么多字抄上一遍也是需要四五年时间的。
  (请想像一下这样的情景:那会的他打开了今天的他的电脑,从中随便找到一篇,把它们逐字抄到他那会的电脑上——由于时空穿越的机制的关系,他不能把他今天的电脑上的小说用复制、粘贴的方式直接贴到他那会的电脑上去,如果是这样他倒可以节省上一些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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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宠之死

司屠 发表于 2009-08-29 20:34:15

 

只见那后生生得身长八尺,头戴金盔,身穿金甲,坐下青鬃马,手提一杆錾金虎头枪,见了牛皋便喝道:“你可就是牛皋么?”牛皋道:“老爷便是!你是什么人?敢来阻我粮草?”那人道:“你休要问我,我只与你战三百合,就放你过去。”郑怀大怒,举棍向前便打,那将架开棍,一连几枪,杀得郑怀浑身是汗,气喘吁吁。张奎把银枪一摆,上来助阵,两个战了二十余合。牛皋见二人招架不住,举双锏也上来助战。三个战一个,还不是那将的对手。正在慌忙,那将托地把马一拎,跳出圈子外,叫声:“且歇!”三人收住了兵器,只是气喘。

今天的说书到这里就结束了。照例,说书先生像个县官老爷那样重重地拍了一下惊堂木,说:欲知后事如何,却听下回分解。

而张重并没为此感到遗憾,正如他并不怎么清楚今天的说书已经结束了一样,他整个的心灵还沉浸于那场打斗,沉浸于金枪小将的以一敌三,他懵懂地跟着同路的祖父和哥哥张固走出门去,估计也没有意识到他在走。他一言不发地走着,直到快要到家时,仿佛受了冷,突然抖了一抖,这才清醒过来,但似乎也没有讶异自己此刻已不在说书场而是在家门口,他问祖父,这个本事这么高强的人是谁啊。祖父告诉他,这个人叫作高宠。

“他帮岳元帅的吗?”他问道。想必忐忑不安:要是那是个坏蛋,可如何是好啊?

“高宠马上就要帮岳元帅了”。祖父给了令他振奋的答复,他便“驾”地喊着冲向了屋子。

可是在床上,他的哥哥却告诉他,这个马上就要帮岳元帅的高宠明天就要死了。那是张固在说书散场时听大人们说到的,现在他想了起来,便脱口而出。虽说他自己也半信半疑,也不希望高宠死掉,但当随后看到他弟弟不信,说什么“不可能的,你乱说”时,仿佛“高宠明天就要死了”成了他张固的观点,别人不信便是对他的冒犯,为了捍卫自己的尊严,并且他看出他弟弟特别喜欢高宠,也为了刺激刺激他弟弟,他便故意坚持这一说法的确凿无疑,“不会错的,高宠明天就要被压死了。”

“你骗人。”

“大人们就是这么说的,大人们会骗你吗?”

“不可能,我不相信。”

“高宠明天就要被压死了。”

“你再说呐,你再说,我就打你了。”

如果他弟弟不这么说,有可能他是不会再说下去了,但是现在,虽然,他真和他弟弟打,他也不一定就打得过,但好歹他是做哥哥的,那有做哥哥的怕弟弟的道理,于是,他不依不饶,念念有词:高宠明天就要死了,高宠明天就要……他弟弟踢来的一脚使得他没有把这一意思再次说完全,兄弟俩便默默地(于此,他们达成同谋,针对的是父母,他们可不想让睡在房间另一头的父母发现他们在打架)在被窝里互相踢了几脚。之所以没有再踢下去,是因为做哥哥的让了步,在弟弟踢了他第三脚后,他没有回击。这当然不是因为他怕他弟弟,他是怕爸爸妈妈,如果他们知道了这事,肯定会打他这个做哥哥的,就算他有理,他们打的也会是他,一向如此。因而,为了表明他并不是怕他张重,过了一会,他又念叨了两遍。

张重干脆用被子把头蒙了起来,他显然是不打算再理他哥哥了。不过,张固总归还是收到了一些效果,他弟弟虽不愿信,毕竟有所担心,“不会死的”,后来,在张固快要睡着时,他听见他弟弟喃喃自语,不禁说出声来。也许那是从他梦中发出来的。

第二天,在学校里,当张重不时手脚并用比划着想象中的高宠使枪的动作,并且辅之以“嗨,嗨”有声时,偶尔,高宠的死会侵入了他心头,此时,他的动作停顿了,声音也不再发出,他歪斜着头,似乎想了一下,接着,他把头摇了几摇,肯定地说:不会死的。这么认定了之后,他便又化身为高宠,“驾”地喊着,骑马提枪冲往敌阵。“来嘛,你来嘛”,他向前方的假想敌挑衅,然后一连几枪,将对方挑落在地。这话他也对他的同学说,那么,一连几枪之后,接着他会对那同学说:你怎么打得过我呢。

他喜欢这句话:三个人收住了兵器,只是气喘。他想象着这一幕,想象着牛皋(牛皋他也很喜欢,他觉得他是个胖子)在马背上呼呼地喘气,觉得非常有趣。但其实他并不是很清楚这句话意味着什么,他只是有点知道,朦胧知道。假如有老师就此在班上提问:“三个人收住了兵器,只是气喘”这句话说明了什么呀?他会“腾”地一下站起来,仿佛对于这个答案甚至可以不加思索,但在全班同学都将目光集中到他身上后,他却搔着头,还是说不出个所以然来。“再想想,张重。”老师说。“他本领最高,牛皋他们打不过他。”他突然急急地喊道——并不是针对这一问题作出他的回答,而是在说出他总体的一个想法。

为了和别人分享他的发现(昨天晚上他们班只有一个同学去听了说书)和热爱,张重将高宠的事迹在几个同学间绘声绘色地说了说。有同学认为李元霸也很厉害的;有同学告诉大家,他爷爷说过吕布最厉害;还有同学说最厉害的要数孙悟空,大闹天宫。不过,张重还是觉得高宠最厉害,孙悟空不好算,那样的话,猪八戒也要比高宠、李元霸厉害。说到猪八戒也要比高宠、李元霸厉害,同学们都“哈哈”地笑了。张重邀请大家今天晚上一起去听说书,今天晚上,高宠还要跟人家打,昨天是和牛皋他们打,今天就要和金兀术打了。这是明摆着的,因为“今天,高宠就是岳元帅手下的一员得力大将了。”

在旁边四年级的教室里,张固也在和同学们说起高宠。“有个人很厉害,比罗成还要厉害,叫高宠,你们晓得吗”。(昨天四年级也没几个人去听说书)。和张重一样,他也在等着晚上快点来到。有所不同的是,张固盼望着高宠在今晚死掉。这么一来,就可以证明他是对的了。

他没有忘记提醒他弟弟“高宠今天夜里就要死了”。他还叫弟弟不信可以去问问祖父。但张重没有去问,并且,后来,在前往说书场的路上,当张固就此问祖父时(他是这么问的,“爷爷,高宠是不是今天就要死了?”),他跑开了。但那时正好路上有个同学在叫他,因而不知道他是因为同学在叫他才离开的呢,还是他不想听到答案(那有可能是高宠真的要死了)才离开?

直到说书即将开始,张重才满头大汗地跑了进来。在张固旁边的空位置上一屁股坐下。张固当即凑近他,由于说书先生已经在习惯性地咳嗽了、手也已经抓住了惊堂木,他小声地说:不会错的,爷爷说了,高宠今天就要死了。但张重仿佛没有听到,他牢牢地盯着说书先生那边,仿佛已经进入旁若无人的境界。

那小将确实是叫高宠。他不是来劫粮草的,他很快便与牛皋、张怀等人结拜了兄弟。随后还和牛皋一起将金营冲杀得稀里哗啦,顺利把军粮解到了牛头山,参见了岳元帅。下面很长一段时间里都没高宠的事了,当高宠再次出现时——

不道那高宠想道:“元帅与兀术交战,没有几个回合,为何即便回山?必是这个兀术武艺高强,待我去试试,看是如何?”便对张奎道:“张哥,代我把这旗掌一掌。”张奎拿旗在手,高宠上马抡枪,往旁边下山来。兀术正冲上山来,劈头撞见。高宠劈面一枪,兀术抬斧招架。谁知枪重,招架不住,把头一低,被高宠把枪一拎,发断冠坠,吓得兀术魂不附体,回马就走。

张重和张固不约而同地看了对方一眼,此时,张固已经不再记得他的盼望,想必张重也已忘了他的担心。

高宠大喝一声,随后赶来,撞进番营。这一杆碗口粗的枪,带挑带打,那些番兵番将,人亡马倒,死者不计其数。那高宠杀得高兴,进东营,出西营,如入无人之境,直杀得番兵叫苦连天,悲声震地。看看杀到下午,一马冲出番营,正要回山,望见西南角上有座番营,高宠想道:“此处必是屯粮之所。常言道:粮乃兵家之性命。我不如就便去放把火,烧他娘个干净,绝了他的命根,岂不为美。”便拍马抡枪,来到番营,挺着枪冲将进去!小番慌忙报知哈元帅,哈铁龙吩咐快把“铁华车”推出去。众番兵得令,一片声响,把“铁华车”推来。高宠见了说道:“这是什么东西?”(听到这话,大人们都哈哈笑了起来,张重和张固跟着也笑了笑,他们都根本没有感觉到高宠已经大祸临头了)把枪一挑,将一辆“铁华车”挑过头去。后边接连着推来,高宠一连挑了十一辆。到得第十二辆,高宠又是一枪,谁知坐下那匹马力尽筋疲,口吐鲜血,蹲将下来,把高宠掀翻在地,早被“铁华车”碾得稀扁了。

张固用眼角的余光瞟了他弟弟一下,弟弟正抿着嘴,一眨不眨地目视前方,他的眼睛里闪动着泪光,屋子的烟雾并没影响张固看到。张固摸摸自己的头,低下了头去。他也觉得很难过,几乎要哭。这时,从东边角上真的传来了一个同学的哭声,朦胧中他抬头一看,是和他弟弟一个班的绰号叫作“田鸡”的张电波。张电波越哭越响,大人们笑了起来,说书先生停了一下,笑吟吟地看着下面,等到张电波在他祖父的安慰下他的哭声不那么响了,他又开说道,兀术一日在帐中呆坐思想,忽然把案一拍,叫声:“好厉害!”军师忙问:“狼主,何事厉害?”兀术道:“某家在这里想前日被高宠一枪,险些丧了性命,有本事连挑我十一辆‘铁华车’,岂不厉害!”张固听见“田鸡”破涕为笑了,而弟弟也笑了,于是,他也笑了。趁机,兄弟俩把荡漾在各自眼眶里的泪水一把抹了去。

注:楷体部分摘自钱彩《说岳全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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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

司屠 发表于 2009-08-25 16:08:43

方海山是城里一黑道小头目,一天下午,他和几个老板饭后同往一场子麻将,搓至中途,冲进一帮手持马刀的外地人。打电话叫人已无可能,若与之对抗便有可能死于非命,方海山只得眼睁睁地看着马刀们将他和在座的各位洗劫一空。事后,老板们倒无所谓,无非是受了些惊吓、损失了一些钱,方海山却不能释然,此事使得他在一干老板面前丢了脸面。当晚打听到对方的派别后,他便通过中间人与之交涉,不料对方不屑一顾,方海山便招人火并。本来无须方海山亲自出面,但那帮头头的口气实在猖狂,方海山很不解气,提出决斗,后者答应了。于是,在决斗时,方海山一刀捅死了此人。
一如众多港片所示,械斗结束后出现了大批闻讯赶来的警察。此事不难搞清楚,警方很快便把矛头对准了主犯方海山。下午三时许,警察们分头在全市展开了围捕,其中一路于下午四时到达上方,将方海山老家团团围住。但一时却止于包而围住,之所以如此,是碍于老方,即方海山的祖父。此人是一老革命,曾为我党出生入死,解放前参加过辽沈、平津两大战役,五七年转业到乡政府当了一名干部,(如果不是因为他是个大老粗,以他的经历就有可能当上大官,大家都这么说),虽然晚节不保,后因严重的生活作风问题(偷老婆)被削职为民,毕竟是经过大风大浪的人,老方把住门楣,一声怒吼,顿时震住了在场的警察。旋即,老方返身入室,倏忽来去,就在警察们缓过神来正要向屋子发去冲锋之时,“哐当”一声,老头把一抽屉的军功章摔在了众人脚下。
娘希匹,老方破口大骂,都给我看清楚了,这是什么,这是军功章,这又是什么——老头一把扯开胸前的衬衫(纽扣为之崩落在地),露出一道醒目的斜着将上半身一分为二的伤疤——这是老子当年跟小日本拼刺刀砍的,我戳你妈个逼啊……
老方削职之后郁郁至今,如今终于有了这么一个机会,可以将多年的积怨一吐为快了。他继续骂道,老子为共产党买命,这么多军功章难道就换不来我孙子一条命,老子就这么一个孙子,我看谁有这么大的胆子……
这些话说明老头已经知道他孙子出事了,那就很有可能方海山来过家中,也有可能此刻还在。只是,花花绿绿了一地的军功章以及来自于半个世纪前的伤疤令警察对老头刮目相看,一时不知道该如何是好。大伙交头接耳、窃窃私语,这种情况他们都是头一次碰到,因而紧张之余(以为方海山就在屋子里,他持有凶器),感觉新奇。为首的警官命令同志们暂时不要轻举妄动,他得请示一下上级。警官双眼看定上窜下跳的老革命,和领导通起话来,嗯嗯了一番,收了手机,向前跨出一步。老方以为他要过来,赶紧去拿武器,身边只有一堆柴禾,便操了一根在手中。仿佛这是一枝枪,至少是一刺刀,老方高举着它。警官笑着摆了摆手,他不是这个意思。他的意思是——他开始对老头好言相劝:只要老头现在能叫他孙子方海山出来,政府可以将此视作投案,加上他的孙子方海山作为一名老革命的孙子,政府是不会不有所考虑的,但是——警官的语气一转,警官严肃地指出(警官在措辞时所表现出来的老练程度,令其他警察甚为欣赏):老伯,如果你和你的孙子再这么下去,这么下去有什么用呢,你是老革命了,你应该比我们这些后生更懂道理……
我懂,我很懂,老方打断对方,气愤地告诉在场的各位(除了警察,还有村民,他们被阻隔在警察形成的包围圈外,为了看到内里局面,个别还在上蹿下跳)他还没老,他脑子还清爽着呢,他很清楚他们的那些把戏,他知道那是这么回事,什么坦白从宽、抗拒从严,实际上都应该倒过来说。
坦——白——从——严,抗——拒——从——宽。老方一字一顿地说。接着,他咆哮道:你们是一伙骗子,骗子。
老方的话引发了几个警察以及村民们会心的微笑,其中一胖警察居然“噗哧”一声笑了出来,随即他意识到了不妥,赶紧掩了口并去看警官的脸色。果然,警官瞄了他一眼,皱着眉头。
你要这么说我们也没办法,警官停顿了一下,又说道:我们尊重你是个老革命,但也希望你认清形势,你这样子可不好,我就把丑话说在前头了,到时……
到时什么,你说,你说啊,畜生。
你这样子,到时不仅连累了你孙子,政府还要问你的包庇罪。
包你妈个逼啊。
劝说不会有效果已很明显,警官尴尬地沉默了一会,然后和身旁的一武警小声商量了商量,转而都看着老头,点了点各自的头。老方一看色势不对,觉得木头不足于抵抗敌人的进攻,便左右环顾,想找一更有效的武器,发现了廊沿下有把锄头,正要去拿,已然不及,警察们一拥而上,将老头拖到了一边,而门随之被一脚踢开。
不过,这一路也扑空了,警察们小心翼翼地搜遍了屋子的各个角落,也不见方海山。被约束在道地上的老方见此情景(这自然在他预料之中),擤了一把鼻涕在地上,发出一阵狂笑,伴之以剧烈的咳嗽,突然间他声泪俱下了。
妈了个逼的共产党就是这样对待她的有功之臣的吗?这算是什么世道啊!老子打下了天下,就是让你们来这么糟蹋的吗,啊?我老方头到底作了什么孽……
反剪着双手、踱步自屋子里出来的警官扫了委顿在石磨边上的老头一眼,示意手下把军功章收起来,放入抽屉。然而,就在之后警察正要离去之时,老方突然起身,大步上前,一脚踏定抽屉,撒了一泡尿上去。警官虽觉得这事冒犯了他,但又觉得很难处理,便装作没有看到,率众走开了。
此后经过走访,警察认定方海山没有来过上方村。方海山的祖父之所以知道方海山出事,查明是此前方海山打过老家的电话。(方海山老家虽家徒四壁,但有电话,是方海山发迹后特地为他祖父装的)。确实,方海山来上方干什么呢?难道他想落草为寇不成,呵呵!看看天色已暗,警察便都撤回了城里。
第二天,上方村绰号“瘪子”的方尧根找到老方,后者正独自在家中昏黄的灯光下吃夜饭(方海山的奶奶已于五年前亡故)。“瘪子”探头看了一眼窗外,悄悄地告诉老方下午他看到海山了。老方继续盯着“瘪子”。“瘪子”开始结结巴巴地说他是在黄泥坑看到海山的,海山当时坐在白眼阿国家那块长田下面的溪坑边,看到“瘪子”后,方海山叫大伯,然后说他出事了。“瘪子”说他已经晓得了,警察昨天来过村里。“瘪子”告诉了方海山老方不让警察进门的事。方海山默默地听完,说他回不了村子了,他要“瘪子”转告他爷爷一声,要他爷爷放心,他不会被警察抓住的,他没事。
我走走走时,海山要我可可不不要告诉别人他来过这里,我怎怎怎怎怎么会去告诉别别人呢,老方方头,海山可是个好人呐,我们都当他是个好好人的,前年要不是海山,我儿子可可可就吃吃大亏了,我又怎怎怎怎怎么会去做做做这种事。“瘪子”涨红了脸,仿佛他已经做了或正打算做这种事,因为警察正在悬赏方海山。
在确定没有人跟踪后,当天夜里,老方带上上个月方海山捎来孝敬他的一箱方便面中剩下的七盒、三包利群牌香烟以及他所有的积蓄(不多,七百多块,也是海山陆续给他的),去了黄泥坑一趟,但在“瘪子”描述的地点已无海山的踪影。老方去附近山中转了转,用手电筒扫射着在皎洁的月光下略显灰白的山林。仿佛警察正在搜山,这架势海山即便见到,估计也不敢露面。为能明确来者是谁,老方灵机一动,关了手电筒,在半山岙唱起了一个歌。“花篮的花儿香,听我来唱一唱,唱一唱”。没有回应。可能唱得不够响。老方便放开喉咙,“风在吼,马在叫,黄河在咆哮,黄河在咆哮,河西山冈万丈高,河东河北”——他侧耳聆听,惟有他歌唱的回声。他接着又唱了一个,“大刀向鬼子们的头上砍去,全国武装的弟兄们,抗战的一天来到了,抗战的一天来到了!还是没有回应,看来海山已经走了,走了也好。“前面有东北的义勇军,后面有全国的老百姓,咱们中国军队勇敢前进”。老方继续唱着,此时他已经不仅是在唱给他孙子听了。“张老三,我问你,你的家乡在哪里?我的家,在山西,过河还有三百里。我问你,在家里,种田还是做生意?拿锄头,耕田地,种的高梁和小米……”后来,老方又回到了他孙子先前呆过的地点,在那里他找到了几只烟蒂,正是海山常抽的“利群”,老方蹲下来,捡起一只,点上火,接着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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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叫李强

司屠 发表于 2009-08-17 21:18:28


我打电话给我的同学王黎明,他现在是一家电脑公司的老板,碰到电脑方面的问题我都会找他。
“张开啊,我正好是要打你电话——”
王黎明的嘴里似乎含着什么东西,已是下午三点,我便问了他一句“你还在吃饭?”
“嗯,有个人要和你讲两句,呐。”
“张开兄,”手机已经到了另一个人的手上。“我的声音你还听得出来吗?”
我听不出来,对方的声音很响,似乎还扑鼻而来一股酒气。
“他听不出来了,”他这是在和王黎明说,“你再想想看。”
但我想不起来。“想不起来”,我说。
“我声音难道变得很多了吗?”这话此人也是在和王黎明说。我听到王黎明说,“我你刚刚工作的时候又不认识你。”
“我给你提示一下,不过,不行,一说你就知道了,你真听不出来?”
“你是李强?”我说。
“李强是谁啊,看样子我声音是变了,我是老猫了,兄弟。”
“是老猫啊。”我想了起来。
“就是老猫,哈哈,我现在和你同学在喝酒,你要不也过来,你过来嘛。”
我说我不过去了。
“来嘛,来嘛,我们有多长时间没见面了?七年还是八年,你来嘛。”老猫又说。这时,我听到王黎明在对老猫说,“好了,你不要叫他了。”老猫可能狐疑地看着王黎明,我听到王黎明在向他解释,“他跟我们不一样,他不太出来的了。”
“嗯,那就随便你了,我们也快散了,你还好吗,听说你辞职了?”
“挺好的。”
“那就好,那就好,那先就这样了,有空我们一起喝酒。”
“好。”
老猫把电话搁了。我也搁了。我感觉,因为王黎明这么说(王黎明是这么说的“他跟我们不一样”,他的意思我知道,他是指我不是生意场上的人,而他们都是,但老猫不一定这么理解),老猫可能把我当成一个奇怪的人了,呵!但我怎么会把老猫的声音听成是李强的呢,李强说话不可能是这种腔调,虽说当时我也并不确定。我现在分析了一下,我冲口而出“李强”,自然是因为想到了李强,但这跟对方的声音、腔调(它们可以说是一回事)没有关系(因而也不好说是听成),这就相当于一种急中生智,之所以急中生智说出了李强而不是别人,是因为我听到王黎明在说“我你刚刚工作的时候又不认识你”,而李强正好是我刚参加工作时的同事,并且,这是重要的,李强是我偶尔会想到的朋友。
现在,我便又想起了我的朋友李强。我们失去音讯多年,十二年吧。我记得,他是在我们一起工作二年后辞的职,自那以后我就没有再见到过他。偶尔我会想到他,说是挂念着他也未尝不可。你不可能老是想到一个朋友,或是别的什么人。一二年总会有一次吧,或许更长。不过,当然,我已经忘了上次想到他是在什么时候,又是因为什么想到他的——应该会有个由头,就像这次这样,但,似乎也会有这样的情形,你坐在那里,不知怎么就想起了一个人,无缘无故想起了一个人,甚至是一个你觉得和他(她)毫无瓜葛的人(于是,你自问,“我怎么会想到这个人的呢?”,“是什么使这个人突然落到我脑海里的呢?”)这种情形类似于做梦梦见一个你平常根本就不曾注意的人,他既不是你的朋友,也不是你的敌人,也不是你的同事,如果她是一个女人,你也绝不可能对她有性的兴趣,反正,那是一个你觉得不应该出现在你梦中的人,一个人出现在你的梦中,这个人应该多少和你有些关系吧,多少有一点重要性吧,可是这个人,他(她)又算什么呢?为此,当下次你碰到他(她)时,你是不是就应该多看他(她)两眼啊?
我现在想起了我的朋友李强,这些念头纷至沓来。这时我的电话响了,是王黎明打来。他问我打他电话有事吗。我这才想起来我忘了说了。我的电脑死机了,我要他派人来修一下。他让我等着。我便等着,一边想着我那已久没见面的好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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